中国法院新闻讯(孙婷 于国兴 )为方便群众诉讼,11月13日下午,集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李宗桓、许丽珊、孙婷前往当事人刘某某家中,上门为其办理立案登记及诉讼服务相关事宜。
立案庭干警上门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及诉讼服务。
此前,刘某某的哥哥曾来法院为其代理起诉事宜,但是委托手续不全,法官得知原告刘某某因为右侧脚踝粉碎性骨折不能亲自到法院来立案的特殊情况,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主动到刘某某家中为其办理立案相关手续。到达当事人家中后,法官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与事实,然后通过当事人手机微信扫描移动微法院程序二维码,进行账号注册,自助进行网上立案,立案成功后通过微信支付缴纳诉讼费,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而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又进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的解释,并向其耐心解读诉讼程序规定,和诉讼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当事人对法院能够亲自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表示十分感谢。
集安法院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是诉讼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司法便民的措施之一,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精神,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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